既然新股申购的主力是机构,那么核心问题来了,为何中国的机构,敢在熊市环境下高价抢新股?而外国的机构就那么保守呢?这其实是一个信托责任和职业道德的问题。咱们的基金经理们,并没有真正为基民负责!不仅旱涝保收的拿着管理费,还和中介机构、拟上市公司串通一气,为了个人的高佣金高提成(包括私下的回扣),故意超募,故意报高价,完全不考虑所属基金和基民的亏损……事实上,在现有的新股发行制度之下,除了股民和基民被动受损,其他所有参与方都是获益的,而且利益巨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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